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流程指南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流程指南
一、总则
为规范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的管理,打击虚假报告,维护行业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规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了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以下简称“报备系统”)。本指南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供业务报告报备的操作流程说明。
二、报备范围
凡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以及在外省设立但承接广东省内业务并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通过报备系统对下列业务报告进行防伪报备:
-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验资报告;
- 专项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其他依法需要报备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
三、报备流程
(一)系统登录
- 访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点击“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入口。
- 使用事务所账号登录。首次使用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提交事务所基本信息并等待审核。
- 登录后,进入报备模块。
(二)填写报备信息
- 选择业务报告类型。
- 输入报告编号(事务所自行编制,需唯一)。
- 填写委托人名称、报告出具日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执业证书编号。
- 上传报告正文(PDF格式)及附件(如有)。
- 系统自动生成防伪二维码,需在报告首页右上角打印或粘贴。
(三)提交与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备申请。
- 系统实时校验,若信息完整,则自动生成防伪编码,报备成功。
- 如信息有误,系统将提示修改。
(四)报备查询与修改
- 事务所可在报备系统中查询已报备报告的状态。
- 报备成功后,报告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需先撤销原报备,再重新报备。
(五)防伪验证
报告使用人可通过扫描报告上的防伪二维码或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输入防伪编码进行验证,以确认报告的真实性。
四、注意事项
- 报备应在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 未报备的报告视为无效报告,不得对外提供。
- 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如遇系统问题,可联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支持。
五、附则
本指南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amyjy.com/product/52.html
更新时间:2026-10-28 02:12:07